重庆-2026-03-11 00:00:00
江津区长江左岸重点支流石板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长江左岸重点支流石板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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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长江左岸重点支流石板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江津区油溪镇、吴滩镇、吴门镇石板溪沿岸。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生态补水管道**.****、清淤疏浚**万**、新建生态护岸**.***、新建生态沟渠**.***、新建生态步道**.***,新建生态湿地*.*公顷。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家。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雅乾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明月社区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星光大道**号海王星*区*楼***#***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张玲敏 | 项目负责人: | 黄森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