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6-03-11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贵阳知识产权法庭业务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贵阳知识产权法庭业务用房租赁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贵阳知识产权法庭设立的要求,根据《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攻坚实施方案(****一****年)》“设立知识产权法庭”的文件精神,****年**月**日,我院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租用贵安新区白马大道中段**号数字产业孵化中心北楼裙楼***层部分区域(****.****)作为审判业务用房,租期一年。
贵阳知识产权法庭现有租赁合同将于****年*月**日到期。为保障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年*月*日经我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意贵阳市知识产权法庭继租该房屋作为业务用房。
由于前期已经进行业务用房改造,经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审批,经公开招投标,法庭改造项目中标金额*******.**元,法庭信息化设备项目中标金额*******元,法庭改造项目及信息化设备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更换业务用房地点会造成前期投入资金浪费。综合考虑前期投入因素,我院将继续在此地租赁,以保障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工作开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业务开展与原租赁高度依存,同时原租赁地址产生的装修改造投入了相应成本,本着节约财政资金为原则,因此租赁该业务用房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贵州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号楼****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枫林路 * 号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旷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市级行政中心二期*区***室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韦志丽、左金秀、李椿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富力中心**栋**层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论证资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