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尔王庄镇中心台村村南北26.5亩废弃坑经营权[交易公告]
2026-03-11
天津 招标采购
宝坻区尔王庄镇中心台村村南北26.5亩废弃坑经营权[交易公告]
天津-2026-03-11 00:00:00
天津-2026-03-11 00:00:00
宝坻区尔王庄镇中心台村村南北**.*亩废弃坑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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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中心台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尔王庄镇中心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尔王庄镇中心台村村南北**.*亩废弃坑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交易保证金*****元,文书费***元,交易成功后交易保证转为****年部分承包费。 *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保水源,不提供电源及路。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如对所承包废弃坑进行清淤改造必须经发包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方不允许将土方外运或卖土,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废弃坑范围内种植树木。 *在承包期内废弃坑被政府部门依法征收、占用(如电力、公路、高铁、水力、燃气、电信等部门、公司)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各项补偿款由各权利人按照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及区政府镇政府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剩余废弃坑面积承包方按合同条款可继续承包并签订亩数变更协议或终止合同。 *、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许在所承包的废弃坑内搞设施农业等项目,如违反此项规定此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承包亩数以实际挂牌亩数为准,参加竞拍视为同意该条款。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村内外法人及个人 |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