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3-11 00:00:00
孔浦站地块南侧绿化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时间:**********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采购范围:孔浦站地块南侧绿化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本项目主要为绿地公园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万元。
建设规模:孔浦站地块南侧绿化工程位于江北区孔浦街道,西临孔浦支路,东靠梅竹路,北至孔浦站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硬质景观、电气、给水、海绵设施等。
建设地点:本工程项目位于江北区孔浦街道,是江北区***********地块与孔浦路之间的公共绿地。场地北侧是江北区***********地块,南接孔浦路,西临孔浦支路,东靠梅竹路。
具体详见图纸及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万元,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其他要求:
计划工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其他:/。
*.*标段数量:*个。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扫描件。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其他要求:
*.*.* 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其他:供应商须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园林绿化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缴纳在供应商单位的开标之日前*个月社保,若开标之日前月无法提供则说明理由,并提供往前增补一个月社保)或能体现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 采购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 响应(投标)保证金
*.*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室(鄞州区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予以拒收。
*.*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采购系统提示响应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网(****://***.*******.***/)上发布。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号(原宁穿路****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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