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京都智慧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会计驻场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11
北京 中标结果
国能京都智慧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会计驻场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2026-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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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能京都智慧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会计驻场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韩静怡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北京-2026-03-11 00:00:00
国能京都智慧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会计驻场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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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京都智慧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会计驻场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能京都智慧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会计驻场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
|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名称 | 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 ***.****** |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 业绩 | *、国家能源集团传媒中心有限公司财务服务、国家能源集团传媒中心有限公司、****年 *、国能东方期货(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服务、国能东方期货(上海)有限公司、****年 *、北京京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惟明力通分公司财务服务、北京京电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惟明力通分公司、****年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财务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年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财务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年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财务服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年 |
*、国家能源集团欧洲新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驻场服务项目、国家能源集团欧洲新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会计驻场服务项目、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运营外包服务、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财税及事务性辅助外包服务项目、建信住房租赁基金(有限合伙)、****.**.**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支持服务项目、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驻场服务项目、信达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韩静怡电话:************
邮箱:********@****.***
(*)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
(*)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年。
*)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