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源市2023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面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6-03-11
辽宁/朝阳市 中标结果
凌源市2023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面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辽宁/朝阳市-2026-03-11 00:00:00

凌源市****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面附属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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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
工程名称 凌源市****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标段名称 凌源市****年老旧小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地面附属工程 编号 ***********************
建设单位 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 建设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市区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沈阳昕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潘正利 二级注册建造 辽 ************
* 辽宁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刘常云 二级注册建造 辽 ****************
* 辽宁艺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尹宏佳 二级注册建造 辽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朝阳嘉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雨寒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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