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2026-03-11 00:00:00
各潜在供应商:
近期,我中心拟组织采购*********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报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采购单位: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二)项目名称:*********年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服务
(三)预算金额:*****元。
(四)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止。
二、服务内容
重点围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要求:参加询价的供应商报价必须为包干价,按总价方式报价,费用包含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人工、后续服务、各种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费用。
(二)报价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项目供应商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费用计算明细等,服务费已包含全部费用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三)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
(四)报价方式:本次询价采取书面报价,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时间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完好后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或现场递交至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号投资控股大厦*楼***室。(如需快递请按要求密封后再装入快递包装中)
四、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具有本次采购内容的服务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五、其他要求
*.报价单位须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交的报价真实、合法、有效负责,如有不实之处,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在此项目中必须保证整个项目的所有数据、文档等均不得外泄,若在项目进行中,有数据泄露,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联系人:孔小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畅五路西八号投资控股大厦。
仲恺高新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