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2-26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沈阳市盛京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沈阳市盛京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盛京小学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培育巷*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副食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沈阳市盛京小学购买师生餐饮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学校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餐椅等),并对合理损耗或已到报废期限的设备进行补充、更换。中标单位负责餐厅内部改造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增添,并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如中标单位主动投资增添新设备作为提升满意度的增值服务,则后添置的厨房设备被列为中标单位固定资产。 *.中标单位应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 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 *.中标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中标单位负责水费、电费及缴纳燃气或燃油费。 *.服务期内,未经学校同意,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中标单位自行添置的设备设施等动产除外)。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