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2026-03-1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师之源”文化公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按《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
现更正为: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按《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
*.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增加:
**、工程量清单中若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等)或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荧光灯、蹲便器等)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供应商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若属于)及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要求(若属于),并在交货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承诺函视为无效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供应商注意自行重新获取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安市大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安市大湖镇石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乾龙新村**幢汇鑫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情、雷香艳、叶建强
电话:************、***********
福建人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