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实验中学消防设施维保及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10
江苏/盐城 招标采购
东台市实验中学消防设施维保及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盐城-2026-03-10 00:00:00
索 引 号: *********/********** 组配分类: 招标公告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东台市政府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时效: 有效

东台市实验中学消防设施维保及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
  • 来源:教育局

*.东台市实验中学消防设施维保及管理项目已经批准,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内容

东台市实验中学消防设施维保及管理项目。包含:学府路校区、北海路校区、惠阳路校区。维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设施、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广播系统、消防专用电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等维护和定期保养服务,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保证在维保期间通过消防部门检查。

*.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年度或上上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如有);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二)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投标人须满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号,以下简称《从业条件》)规定的独立法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资料,成交后如被举报查实不满足文件规定,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年。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投标申请人可于****年*月** 日*时至****年*月** 日**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线上或线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电话:***********(丁)。投标申请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现有场所及设备情况,充分了解采购人的维保要求,踏勘现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先生/***********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 日**时**分;

开标时间:****年*月** 日**时**分;

投标、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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