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26-03-11 00:00:00
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拍卖公告 (****)琼**拍**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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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
(****)琼**拍***号
受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室以增价拍卖方式进行现场公开拍卖,现将第三次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三亚椰苑实业开发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名下位于海南省三亚市红沙镇(榆亚路东侧)****.*平方米(折合*.***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独立国用(****)字第***号】。
拍卖保留价为人民币********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以保证金款项到账为准。
户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龙珠支行
账号:*****************
缴款用途处须填明:竞买人名称、(****)琼**拍***号竞买保证金。
三、查封、抵押情况: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查封上述土地使用权,无抵押。
四、瑕疵说明:(*)本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
况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自行调查,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手续及需交纳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在竞拍前请亲自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其他瑕疵情况详见海南华路[****](估)字第****号《土地估价 报 告 》。
五、拍卖所产生的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税费负担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原权利人缴纳税费凭证向本院申请退款。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其他尚不明确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竞买人条件: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应当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七、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自愿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并自行承担竞买的风险和损失。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再对负担欠费提出异议,实际欠费情况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悔拍后,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拍卖单位:海南华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嘉陵大厦六楼
联系电话:吴先生***********
委托方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