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二、采购项目名称:绍兴文理学院校(园)方责任险服务项目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更正理由:根据采购人要求。
五、更正事项:
综合考虑校方责任险理赔实务中死亡与伤残赔偿项目不叠加赔付的实际操作规则,现对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相关内容进行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七、投标报名须知:”中“*.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双休日不可报名)上午*:*****:**,下午**:*****:**。”
更正为: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双休日不可报名)上午*:*****:**,下午**:*****:**。”
*.原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中“服务要求”的第二条“校(园)方责任保险(有责险)保险项目、保险金额”:
保险项目 |
死亡 |
伤残 |
医疗 费用 |
财物损失 |
代理律师费 |
诉讼费用 |
总计/年.人 |
保险额 (不低于) |
**万元 |
**万元 (根据人身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万元,每减少一级伤残等级扣减**%保险金,存在多个伤残的,各伤残独立核算并累加,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
** 万元 |
*万元 |
按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核算 |
* 万元 |
***万元 (代理律师费另算) |
更正为:
保险项目 |
死亡或伤残 |
医疗 费用 |
财物损失 |
代理律师费 |
诉讼费用 |
总计/年.人 |
保险额 (不低于) |
**万元 (伤残保额根据人身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万元,每减少一级伤残等级扣减**%保险金,存在多个伤残的,各伤残独立核算并累加,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
** 万元 |
*万元 |
按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核算 |
* 万元 |
***万元 (代理律师费另算) |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中“服务要求”的第三条“校方无责任保险(无责险)”:
保险项目 |
死亡 |
伤残 |
医疗费用 |
总计/年.人 |
保险额 (不低于) |
**万元 |
**万元 (根据人身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万元,每减少一级伤残等级扣减**%保险金,存在多个伤残的,各伤残独立核算并累加,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
*万元 |
**万元 |
更正为:
保险项目 |
死亡或伤残 |
医疗费用 |
总计/年.人 |
保险额 (不低于) |
**万元 (伤残保额根据人身伤残等级确定,一级伤残为**万元,每减少一级伤残等级扣减**%保险金,存在多个伤残的,各伤残独立核算并累加,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原“技术评分”第一项“评定等级”的评分标准为:
具有****年穆迪信用评级**及以上得**分,评级小于**且大于等于**得*分,其他等级不得分,不能提供不得分。
更正为:
具有****年穆迪信用评级**及以上,或标准普尔/惠誉信用评级*+及以上,或贝氏信用评级*级及以上,得**分;
具有****年穆迪信用评级**,或标准普尔/惠誉信用评级*,或贝氏信用评级**,得*分;
其他等级或不能提供者不得分。
以上更改请知悉。
绍兴文理学院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