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2026-03-10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公告)
广东/广州-2026-03-10 00:00:00
广东/广州-2026-03-10 00:00:00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增城区新沙大道石下桥改建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 **:**:** | |||||||||||||||||||||||||||||||||||
| 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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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排名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 |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 * | *******.**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鹿传建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 * | *******.**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李志炯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 | (主)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 | * | *******.**元 | 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黄天宇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公开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府前路**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钟工 | 联系电话 |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号建设局*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