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2026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6-03-10
{prov} 招标采购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2026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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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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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 | 暖心关爱服务项目 |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年度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暖心关爱服务项目 *. 项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 *. 项目范围和内容:为居住在长宁区的失独家庭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预估 数量***户。 *. 服务期限:****年*月*****年*月。 ★*. 居家养老服务报价组成:项目服务经费(*** 元/户/月)+项目管理费,预算金额***万元。 二、项目要求: *.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根据服务类型、照护要求、服务对象数量等因素配备 相应比例的持证养老护理员的养老服务机构。 *. 应当根据补贴对象的综合照护方案,制定相应的服务计划,明确服务时间、 服务人员、服务事项、服务要求等内容, 为补贴对象提供服务,并定期通过电话 回访等方式进行满意度调查,保证服务质量。 *. 应当及时提供各项服务的有关信息,确保相关数据全面、准确,并自行承担因服务资料不完整而造成的资金无法准确结算等相应不利后果。 (*)基本要求 *、自愿服务。服务必须依据老人意愿开展,不得强制服务。 *、不得替代。不得以现金或货物等形式替代服务。 *、不可转包。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 (*)人员配备 项目管理团队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架构和配备相应人员,特殊工种专业服务人员 须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的培训资历证。 (*)管理要求 *、流程要求:规范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流程,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服务。 *、培训要求:服务开展后,定期开展在岗培训,培训计划提前报备。 *、日常管理: 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招募、培训等工作以及服务人员的出勤、 考核、监督、奖惩、报酬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应急处置:需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应急处置管理,完善安全管理应急处置 制度和流程。 *、管理设置: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职责职能。 *、需具备开展服务项目所需工具设备,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工作 牌。 *、工资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必须通过打卡形式发放。 *、所有上门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 通过上门、远程支持等方式,为居住在长宁区的失独家庭在其住所内提供但 不限于生活起居、卫生护理、康复辅助、环境清洁、助浴等生活照料服务。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 办公地点:成交方成交后,需在长宁区设立办公地点,统一设置可以覆盖服务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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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上海市长宁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