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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紫云自治县****年第三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于****年**月**日**时**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本项目按规定完成开标、评标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安顺公路建设养护有限公司,书面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经招标人和监督部门研究决定: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结果公示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聚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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