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2026-03-10
四川/宜宾 招标采购
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四川/宜宾-2026-03-10 00:00:00

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发布时间:**********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宜宾市南溪区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宜宾市南溪区景潇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复文号

南发改[****]***号

建设地点

宜宾市南溪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

占地面积***亩,建设厂房*.*万平方米,建设停车场(含***个停车位及***个充电桩),配套建设其他基础设施。;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类似业绩

房屋建筑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本项目所有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
勘察:*.*; 设计 :*.*; 监理 :*.*; 施工:*.*; 货物:*.*; 设备 :*.*; 其他:*.*

计划招标时间

********** **:**至********** **:**

比选报名时间

********** **:**至**********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个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个房屋建筑类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①、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②、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截图等证明材料。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建设工程招标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任职文件、职称证扫描件、评审表、人社部门网络查询截图);主要专职技术人员*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请各投标单位将相关人员、公司及业绩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 。(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 **%收取。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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