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026-03-10
湖南/娄底 中标结果
新化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湖南/娄底-2026-03-10 00:00:00

新化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新化财采计[****]****

(*)项目内容:新化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当前主体已竣工,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由 *#和*#栋组成,其中 *#栋面积**** ㎡,框剪结构,两层:*#栋面积***** *人框剪结构,地下室两层,裙楼三层,主楼共**层。

本次主要对新化具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智能信息化系统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安全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电子巡查系统、门禁一卡通管理系统、机房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指挥中心系统、智慧档案系统、刑侦实验室装备系统及配套设施安装服务等。

*、是否分包: 否

*、项目负责人: 匡易

*、联系电话: ***********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壹仟贰佰零柒万壹仟陆佰贰抬元贰分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恪后支付至同总价款的**%,待审计完毕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余款*%待质保到期后(所提供设备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支付。*、、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年**日至******。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中标人负责运输、装卸、保管等。中标方完工须进行合格验收,中标方承担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甲方组织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按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及清单内容为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新化县居然之家城建投会议室。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方:(公章)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方:(公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贺新红

委托代理人:何如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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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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