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2026-03-10 00:00:00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沙湾市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贵霞***********
报价起止时间:********** **:** *********** **:**
采购单位:沙湾市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物业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管理:*、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后勤;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项
******.**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物业服务资质,投标时提交资质文件、服务方案及报价清单。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踏勘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前须完成现场踏勘并取得现场勘察表,否则报价视为无效。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类不可预见因素,报价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且无法提供合理依据的,视为恶意竞价,竞价无效。
*.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等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沙湾市 三道河子镇 凯旋街道凯旋路*号沙湾市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物业服务
*.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物业服务资质,投标时提交资质文件、服务方案及报价清单。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踏勘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前须完成现场踏勘并取得现场勘察表,否则报价视为无效。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类不可预见因素,报价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且无法提供合理依据的,视为恶意竞价,竟价无效。 *.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等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