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3-10 00:00:00
(****年第*****号)“储能电站辅助决策系统多通讯协议中间件**.*”等*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储能电站辅助决策系统多通讯协议中间件**.*”等*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储能电站辅助决策系统多通讯协议中间件**.*”等*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知识产权 |
| 项目概述 | 转让标的为大连理工大学持有的六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整体转让,详见《明细表》(附件)。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公告期内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绩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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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由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年**月**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众华评报字[****]第***号)。为方便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该资产评估报告可在本项目公告期前往大连产权交易所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打印、复印或者拍照等)。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许可和转让实施细则(暂行)》(大工校发[****]**号)文件规定,对科技成果达成交易意向的,将在校内公示科技成果转让的相关内容,包括科技成果名称、简介、科技成果完成人、科技成果类型、拟受让方(合作方)等基本信息和拟转让价格、价格形成过程等,公示期为**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科技成果转让审批及资产评估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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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并在《技术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同意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接单》后*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且资产交接完成后**日内,自行按照国家及相关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挂牌公告信息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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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电话 | *************、***********(工作日*:*****:**)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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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技术转让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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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理工大学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高翔 | |
| 所属行业 | 教育/教育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