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盛桥镇鲜食玉米加工产业园EPCO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6-03-1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庐江县盛桥镇鲜食玉米加工产业园EPCO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安徽/合肥-2026-03-10 00:00:00
庐江县盛桥镇鲜食玉米加工产业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
庐江县盛桥镇鲜食玉米加工产业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发布时间: **********

庐江县盛桥镇鲜食玉米加工产业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盛桥镇鲜食玉米加工产业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补疑公告如下:

一、澄清部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运营任务书十、其他中“*、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后,在中标公示期**天内缴纳中标工程建安费的**%的运营保证金,中标人无法缴纳运营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现变更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后,运营单位与发包方共建共管账户,在合同签订后**天内,运营单位向共管账户存***万元人民币运营费用和*年资产运营租金(计算方式为:合同建安费×*%×*)。

*.招标文件中所有关于“运营保证金”的表述统一替换为“运营费用和*年资产运营租金”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十、运营承诺书中“本单位承诺在中标公示期满且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个工作日内,按中标工程建安费的**%足额缴纳运营保证金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现变更为“本单位承诺在在合同签订后**天内,向共管账户存***万元人民币运营费用和*年资产运营租金(计算方式为:合同建安费×*%×*)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二、提问部分

提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人员奖项荣誉:******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的的得*分。

请问:我公司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拟派设计负责人参加的******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优秀勘察设计成果认定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体现了设计负责人)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获奖主体须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提问*: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奖项荣誉:自******日以来(以颁奖文件落款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一个工业建筑设计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的,每提供*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获奖项目同时还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体现项目类型)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请问我公司提供的工业建筑设计项目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相关荣誉表彰,但是颁奖文件上面的项目名称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项目名称不一致,但是有业主出具的证明,能证明颁奖文件上面的项目名称与合同协议书上的项目名称是同一个项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提问*: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低于****万元的工业建筑设计业绩(或全过程咨询业绩中包含不低于****万元的工业建筑设内容)。招标文件中未明确指出投标人业绩提供单位,请问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单位中的任意一家单位提是否都认可(包括商务标评审业绩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复: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提问*:招标文件*******页“人员奖项荣誉”评审要求中,若我单位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曾以设计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获得过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学)会颁发的设计类奖项。请问该类奖项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人员奖项荣誉”的评审要求?专此函达,恳请贵方予以解答。

回复:不予认可,获奖主体须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庐江县盛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政府大门隔壁东南方向**米

邮编:******

联系人:凌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庐江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东顾山街道晨光路**号东方水岸写字楼*楼

邮编:******

联系人:薛健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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