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3-10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设备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家具设备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家具 | 其他家具 | 批 | * | ******.** | 否 | 标的**其他家具:详见采购需求里标的清单清单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报价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参数指标响应情况 | **.** | 依据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投标产品详细的逐点技术参数指标响应评分:其中**项技术参数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提供多层板、高弹海绵、油漆、胶黏剂、弹簧、导轨、铰链、三合一、岩板、橡胶木、麻绒面料、刨花板、封边条、白蜡木、网布。全部符合得满分**分,不符合一项扣*分,**项中每项均有小项,缺项不得分,详细参数见附件清单。 注: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带有“***”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及官网查询截图不提供的不得分,直至分数扣完为止。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需提供****年*月*日以来近三年类似业绩,每个*分,共*分。【须提供合同、发票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扫描件,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流程、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响应时间、退换货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提供完整且合规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详细地址、联系人、**小时联系电话),材料真实可查;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详尽,针对家具常见及突发故障(如结构松动、饰面破损、配件损坏等),制定具体可落地的解决措施;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小时,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小时,免费服务年限远超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体系流程清晰完善(含需求对接、故障诊断、方案执行、验收反馈、售后归档等全环节),技术支持人员配置充足且分工明确,同时配套多场景故障应急预案(如紧急备件库、备用服务团队等)的,得 **分; 提供合规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完整;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详尽,针对家具主要故障(如结构问题、配件故障)明确解决措施;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小时,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小时,免费服务年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体系流程完整(覆盖需求对接至售后反馈核心环节),技术支持人员配置合理,具备基础故障应急措施的,得*分; 提供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无缺失;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明确家具常见故障解决措施,无明显遗漏;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小时,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小时,免费服务年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体系流程清晰(含核心环节),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基本合理,有基础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的,得*分; 提供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含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可查;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简单,仅明确家具主要故障的基础解决措施,细节不够完善;故障处理响应时间≤*小时,现场服务到位时间≤**小时,免费服务年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售后服务体系流程较简单(仅覆盖关键环节),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基本满足需求,无额外应急保障措施的,得*分; 未提供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或材料信息缺失(如无联系人、无有效电话);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完善,未明确家具故障解决措施,或核心内容缺失(如无响应时限、无服务流程);故障处理响应时间、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未达标,或免费服务年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完整售后服务体系流程,技术支持人员安排不合理,无法保障基础售后服务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质量体系认证 | *.** |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每提供*项满足要求的证书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期内且未被暂停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信息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 * | 产品认证 | *.** |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绿色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提供齐全得*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家具防霉产品认证证书,提供齐全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家具防火阻燃产品认证证书,提供齐全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括(人造板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钢木家具、实木类家具、综合类木家具、其他家具)提供齐全得*分,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产品防腐认证证书,提供齐全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站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 | 项目供货方案、生产能力及货物质量检验能力 | **.** | *、投标供应商充分考虑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完整可行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进度;②安装调试计划;③配送措施;④运输方式、交货期保证措施;⑤质量故障退(换)承诺;⑥安装调试、质量控制方案;⑦突发情况应急服务预案等; 评审标准: 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供货方案进行评审,上述方案编写全面详实、时间节点明确、措施到位、与实际供货需求贴合紧密、描述清晰。评价为优,满分得*分。若提供的方案不能全面合理响应采购实施需求,有缺陷的每有一处扣*分,每缺少一项扣*分,扣完为止。 (缺陷是指:①整体实施方案生搬硬套、内容简略、粗糙;②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或低于采购需求;③前后内容表述不一致、逻辑不严谨;④供货进度无明确时间节点或缺乏合理性、规划性;⑤根据项目所属区域,未针对性的制定人员安装、调试、配送方案的;⑥缺少上述*项方案中任意项。)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产品生产能力,具有以下生产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窄板自动封边机、数控裁板锯、全自动水性**涂装生产、自动送料器、中央除尘设备、数控钻孔中心、自动输送机、全自动激光封边机、双工序雕刻机、智能包装线组、气旋水帘机、自动高频机、过胶机、五轴联动加工中心、焊接机器人,全部提供得*分,每缺一项扣*分,扣完为止。(提供生产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并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产品检验能力,具有以下产品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一立方甲醛气候箱、木材含水率测定仪、恒温恒湿试验箱、划痕测试仪、盐雾试验机、皮革摩擦色牢度试验机、紫外线耐度试验机、冷热试验箱,***检测环境箱。全部提供得*分,每缺一项扣*分,扣完为止。(提供生产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并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
| * | 设计方案 | *.** |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本项目产品设计图、效果图等,评委根据设计方案中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设计方案深度契合业主实际需求与现场场景,充分考虑使用功能、空间适配性及项目特性;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的设计图、效果图,图纸清晰规范,能完整呈现产品外观与布局;针对木制桌类产品、柜类产品,补充详细结构图(含内部格局等核心细节),材料齐全且专业性强的,得*分; 设计方案符合业主实际需求与现场实际情况,能满足基础使用功能与空间适配要求,提供本项目部分产品的设计图、效果图,图纸完整,可清晰展示产品关键外观与布局信息,能辅助理解产品尺寸与外观,仅木制桌类/柜类产品结构图存在少量细节缺失得,得*分; 设计方案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无影响使用的设计问题,提供本项目部分产品设计图、效果图,图纸信息完整,可准确体现产品外观与布局,图纸清晰,能支撑基础设计确认需求得,得*分; 设计方案基本符合采购需求,但存在轻微设计缺陷(如局部空间适配性不足),不影响整体使用;提供本项目部分产品设计图、效果图,覆盖项目主要产品,图纸信息基本完整,可体现核心产品外观与布局或仅提供少量简单示意,设计细节支撑不足得,得*分;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制造商未提供设计方案或者设计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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