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广德市-中标候选人公示】广德市长三角一体化县域城镇提升改造项目-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10
安徽/宣城 中标结果
【宣城市-广德市-中标候选人公示】广德市长三角一体化县域城镇提升改造项目-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宣城-2026-03-10 00:00:00

广德市长三角一体化县域城镇提升改造项目*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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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招标人

名称:广德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广德市档案馆三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宏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金恒建材市场**幢*******室

项目名称

广德市长三角一体化县域城镇提升改造项目*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名称:合肥市市政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颍上路西、义井路南缤纷南国办公楼**层、**层、**层、**层、**层

投标报价(费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欧阳子民

证书名称:给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企业业绩)、合庐产业新城郭河片区水质净化厂及管网等相关配套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芙蓉路*号

投标报价(费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李书钺

证书名称:给水排水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迁安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迁建项目**厂区工程(企业业绩)、秀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和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号

投标报价(费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勘察设计周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项鑫

相关证书名称: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投标资格业绩:庐江县****年供排水设施一体化提升项目*庐江县城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再生水回用工程总承包(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

企业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

企业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雪芳,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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