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使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做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的百分之五(*%)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乙方因迟延交货产生的误期赔偿费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除了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外,甲方还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的合同价款。乙方迟延交货,甲方也有权选择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除了应按本款约定的计算方式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计算至类似货物交货之日)之外,还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货物的成交价/甲方另行组织采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开支)负责。并且,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此外,若乙方迟延交货期限达到**天,甲方也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的合同价款,且乙方须按照合同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且乙方自愿放弃参与以后年度甲方教材项目的采购 ,若乙方违反该条,即便中标、成交,甲方也有权拒绝与乙方签署采购合同。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乙方须按照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一(*.*%)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售后服务期间的违约金,且甲方还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售后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