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薛集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50万头生猪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1次)
2026-03-10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阜南县薛集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50万头生猪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1次)
安徽/阜阳-2026-03-10 00:00:00
阜南县薛集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万头生猪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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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薛集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万头生猪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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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薛集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万头生猪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次)
发布时间: **********
关于阜南县薛集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万头生猪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南县薛集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加工**万头生猪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修改为“*.*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修改为“*.*.*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家。”修改为“*.*.*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勾选“不接受”修改为勾选“接受”,接受后按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原有内容执行。 *.招标文件涉及质量保证金的,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同时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澄清修改公告是原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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