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6-03-10 00:00:00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发布单位:湘潭市中心医院*
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
(三)拟采购服务的总预算金额:*,***,***.**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具有感染性、毒性等特性,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能力的单位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和处置,以确保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必须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承担。
*、政策依据及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湘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湘潭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废物和医疗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潭卫发〔****〕**号)文件明确要求:
“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全部医疗废物……均由市人民政府特许经营且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潭环危字第***号)的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集处置。”
该文件明确了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我市唯一一家由政府特许经营、具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单位,承担全市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和处置工作,属于法定唯一供应商。
*、特许经营权的延续性
根据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与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湘潭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特许经营协议》,该公司自****年起继续作为我市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的特许经营者,负责全市范围内医疗废物的统一收集和运输工作,协议有效期延续至相关特许经营期内。
*、结论
鉴于上述政策规定和特许经营安排,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具备合法资质、政府授权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服务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其续签服务合同。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一)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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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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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年 |
*,***,,*** |
(二)项目内容
包括湘潭市中心医院惠景院区、南院区及公卫临床中心日常医疗废物、医院污泥的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湘潭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四)本公示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公示期内,如无异议,采购人将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湘潭市中心医院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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