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年度报告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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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年度报告
浙江/湖州-2026-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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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李毅 |
| 住所 | 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西路**号 | ||
| 开办资金(万元) | *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 年初数(万元) | * | 期末数(万元) |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案件调查取证、诉讼过程中的记录、速录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法律文书、诉讼案卷等材料的整理、归档以及业务数据统计分析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参与办案过程中的账目审计工作,承担信息化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等技术支撑工作。(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举办单位 | 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
| 开展业务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年度,我单位在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年度预决算工作:(*)完成****年部门决算并按要求在指定网站公开。(*)编制完成****年度部门预算、****年全年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考虑新的任务和重要工作安排对经费增长的需求因素,做到预算编制的全面和充实。(*)编制完成****年度部门预算县财政部分。*、按时发放工资及各类津补贴,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工作,防止漏洞发生。加强与财政对口部门及支付中心联系,及时调整各类经费使用的新规定,按要求走政府采购、浙里报报批流程,同时严格执行使用公务卡结算规定。做好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确保个税缴纳按时完成。做好财政归口个业务科室通知的各类财务报表。主要包括:完成度政府报告、财政供养、内部控制、绩效评价、债务申报等各类系统报表。配合纪检组做好财务凭证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省审计组对我院进行审计报告整改,主要明确我院大楼产权,对资产账中大楼进行销账,完成我院大楼租赁及检察室的使用审批。*、做好日常大楼保安、保洁、设施维护维修工作,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保障食堂平稳运行,加强卫生管理,控制食堂开支;顺利完成开发区(递铺)检察室改造项目、生态检察展厅改造项目。*、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为我院办案装备做好日常维护及保养;根据一体化办案要求配置办案辅助设备,提高业务科室办案效率;对淘汰的废旧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做好公务车用车管理,按照网上派车流程,做好每月车辆能耗使用登记。 |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后勤服务意识需提高加强,营造更好的工作环境,不断思考探索通过系列措施加强和改善工作环境,使从优待检落到实处。 | ||
| 四、下一步打算 | *、做好****年部门决算及公开,****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绩效评价、内部控制、财政供养、统计直报、政法经费等年度统计报表。*、根据财政要求严格执行**年预算,按先报预算后支出原则,预算编制中无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支出,防止临时占用当年度其他项目经费,造成经费不足的困境。*、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确保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工作,防止漏洞发生。*、保持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办案装备做好日常维护及保养。*、保障食堂全年运营,确保完成日常大楼保安、保洁、设施维护维修工作,毫不放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内部安全。 |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年**月**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