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于集乡洪岗村、谷堆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次)
2026-03-10
安徽/阜阳 变更澄清
阜南县于集乡洪岗村、谷堆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次)
安徽/阜阳-2026-03-10 00:00:00
阜南县于集乡洪岗村、谷堆村****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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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于集乡洪岗村、谷堆村****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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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县于集乡洪岗村、谷堆村****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次)
发布时间: **********
关于阜南县于集乡洪岗村、谷堆村****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南县于集乡洪岗村、谷堆村****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更正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内容二: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现更正为“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更正内容三: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现更正为“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此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招标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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