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3-10 00:00:00
南陵县南苑新村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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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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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南苑新村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南陵县南苑新村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标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与籍山大道交汇处东北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楠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栋***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芳、罗涛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王琴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南陵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芜湖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元亩塘小学教学楼及实验楼(黄山杯); 芜湖市车管服务中心和驾驶人考试中心项目车管服务中心(黄山杯)。 | |
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安徽瑞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芜湖市政通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李灿灿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院子地块配套中学项目; 和县四牌坊(老煤球厂)小区项目*#~**#楼、北区地下室及配套附属。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芜湖院子地块配套中学项目(黄山杯); 中江新城(****宗地)**#楼(鸠兹杯)市优质工程。 | |
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芜湖苞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夏顺意 | |
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锅炉厂南路西延(西五环路*西六环路)市政工程*#标段; 石景山区高井规划一路(阜石路*京门新线)道路工程*#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 无 | |
规定公示的 | 锅炉厂南路西延(西五环路*西六环路)市政工程*#标段(长城杯金质奖); 石景山区高井规划一路(阜石路*京门新线)道路工程*#标段(长城杯金质奖)。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样本值单位:芜湖奕乐建筑有限公司、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市昊成建设有限公司、常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锦旭建设有限公司、芜湖苞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金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瑞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森领建设有限公司; *、基准价:********.**; *、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