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南-2026-03-10 00:00:00
贵州瓮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中凤凰社区)土地分割转让公告
贵州瓮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中凤凰社区)土地分割转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司名下*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分割转让,以网上电子竞价形式公开交易,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不动产权证号 | 转让面积 | 坐落 | 容积率 | 主要用途 | 转让期限 | 备注 |
黔(****)瓮安县不动产权第*******号 | *.**亩 (空地) | 瓮安县建中镇凤凰社区 | *≥*.* | 工业用地 | 至****年*月**日止(剩余年限) | 分割转让 |
转让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或其整数倍 | 人民币 | ||||
备注:本次土地转让所涉及的土地评估费、土地分割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土地转让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二、土地使用范围
根据瓮安县发展区域功能定位,本宗地受让后须用于新能源电力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三、标的物展示
(一)标的物地址:瓮安县建中镇凤凰社区(茶叶加工厂旁)。
(二)展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截止,竞买人自行前往。
四、转让标的权利状况及现状
该宗地整宗使用权已抵押,抵押期限至****年*月。本次转让行为已获抵押权人知悉。宗地现状为空地,转让方按现状交付。
五、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另有规定情形外,在官网上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六、公告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活动竞买报名和电子竞价均通过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等报名及报价,逾期视为放弃竞买;一旦参与报名及报价,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和认可标的相关情况,后续不得提出异议。
(二)网上报名前,以自然人为申请人需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账号,以注册所得账号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申请人需先办理诚信入库,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 ** 数字证书(** 证书办理地点在相应的地州市交易中心),以 ** 锁的形式登录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三)网上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与网上挂牌报价及竞价。
八、保证金收取单位、账号
(一)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大写金额:伍拾万元整(小写金额:¥***,***.**元)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时**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缴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竞得者,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开户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
(四)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
(五)银行账号:保证金账号由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竞买单位均不相同)。
提示: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方可参与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买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九、网络竞价
(一)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二)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本次交易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式”进行网络电子竞价,报价≥起始价,每次加价的金额不能低于系统设定的 “最小增价幅度”,加价金额须是最小幅度的整数倍,网上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确定竞得人后,由转让人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土地转让价款,剩余**%价款的支付时间,由双方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另行约定。
(五)转让结果将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十、交易流程特别提示
本次转让标的为已抵押资产。交易达成后,转让方将用所得价款优先清偿抵押债务,并积极协调办理抵押注销及土地使用权分割变更登记手续。因解除抵押、办理分割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及时间,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转让方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赵女士***********、冉女士***********(工作日**:*****:**、**:*****:**接听)
十二、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瓮安县财政局国资科,电话:************
十三、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转让方及交易机构的书面通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为准,由贵州瓮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贵州瓮旅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文件预览:
建中镇凤凰社区土地分割转让公告.***
建中镇凤凰社区土地分割转让方案.***
土地成交确认书(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