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2-28 00:00:00
|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 |
| 发布机构: | 镇海区商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公开征集“春风食礼·国潮品牌惠民券”参与商户的公告
为适应我区消费结构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强国潮品牌建设,壮大零售业总部型经济,进一步释放镇海区消费潜力,强化国潮品牌对社零的拉动促进作用,特发放“春风食礼·国潮品牌惠民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商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实体注册在宁波市镇海区具备国潮老字号品牌线上线下渠道贯通的零售业总部型企业且具有至少五家以上线下直营门店。
二、报名条件
(一)合规运营承诺
须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消费券发放活动规则,接受主办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活动条款的调整、暂停或终止决定,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二)信用资质要求
*.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快速响应的诉求纠纷处理机制。
*.自觉服从并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管,主动配合审计。
三、申请流程及实施要求
(一)申报材料提交
申请企业需于****年*月*日**:**前,向镇海区商务局提交加盖公章的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
需提交材料:
*.****年镇海区“春风食礼·国潮品牌惠民券”参与企业申请表
*.诚信经营承诺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线上平台截图和线下直营门店证明相关复印件
提交方式:请将上述纸质材料交至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号******室
镇海区商务局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
(二)评审与公示
*.镇海区商务局将依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企业入选。入选结果将通过镇海区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示期内向镇海区商务局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附相关证据),镇海区商务局将在收到材料后*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处理意见。
*.建立动态退出机制。消费券发放期间,入选商户若存在履约不力、风控系统失灵导致资金风险、违法套取资金、数据造假、拒不履行协议等情形,镇海区商务局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该平台参与资格,追回已发放资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镇海区商务局流通发展科联系。
联系电话:*************
附件*:****年镇海区“春风食礼·国潮品牌惠民券”参与企业申请表.****
镇海区商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