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3-06 00:00:00
| 关于同意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发布日期: ********** **:**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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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函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统一项目代码:************************)初步设计。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四村(东、南、西、北村)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东吴镇东村村、西村村、南村村、北村村等*个城中村村内建设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具体包括: *.城中村范围内的基础设施: (*)道路工程:对*条村内道路进行改造提升,总长度****米,其中东珠路长***米,吴兴路长***米,东吴东路长***米,东吴中路长****米,东新河侧道路长****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部分道路断面调整、道路修复、沿线桥梁面层及防护栏杆修复、路面修整,道路两侧街景部分的人行道铺装、局部立面修整、绿化、坐凳小品等配套的基础设施。 (*)绿化工程:对城中村北区块沿河绿化进行改造提升,总面积 *****平方米;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停车场建设、绿化、步行道、无障碍设施及坐凳、栏杆、环卫等基础设施及配套的给排水、照明等。 (*)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同步对道路沿线的排水、供水及其他管线工程、配套交通、照明、安防、环卫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 *.城中村范围内公共服务设施: (*)停车场改造工程:对东吴镇城中村*处停车场进行改造提升,总面积****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增设智能停车设施、入口道闸、充电桩,停车位划线等。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对城中村内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平方米进行改造提升,对文化体育设施*处***平方米及便民服务用房*处**平方米等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提升建设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万元。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筹措解决,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 六、项目实施建设周期:工程计划工期为**个月。 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招标方案应按规定另行核准。 此复。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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