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汉源县欣雅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转让[挂牌披露]
2026-03-10
四川/雅安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汉源县欣雅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转让[挂牌披露]
四川/雅安-202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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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汉源县欣雅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汉源县欣雅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汉源县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汉源县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标的企业股东汉源县雅新汽车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根据标的企业章程规定,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标的实缴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万元。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即表明其认可并承诺如下事项: (*)本次转让实施后,受让方放弃就转让方出资期限未届满未缴纳出资之行为进行任何形式追偿的权利; (*)受让方所受让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了转让方作为原股东的权利与义务(含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约定的出资的义务),受让方应按照标的企业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如因受让方未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标的企业的股东、标的企业的债权人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如有),转让方均有权向受让方全额追偿。 (*)标的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产权交易涉及需向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的,转受双方应共同履行向有关部门申报的义务。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意向受让方受让该标的股权后,不得以标的公司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或向西南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本次转让是以净资产为基础对企业股权进行的转让,债权债务由转让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担,受让方按出资额享有相应权利或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详见附件:《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 *、根据《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号)第九条的规定:“股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不得使用汉源县汉沫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转让方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以及不得以汉源县汉沫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及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本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