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26-03-10 00:00:00
茶陵县审计整改生态修复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茶陵县自然资源局
承包人:湖南省地质勘探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茶陵县审计整改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茶陵县审计整改生态修复项目。
*.工程地点:湖口镇、秩堂镇、高陇镇、火田镇、腰潞镇。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茶发改投﹝****﹞***号 。
*.资金来源:本级资金。
*.工程内容:地质隐患消除工程、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和配套工程,以及监测与后期管护工程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按照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所有工程。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主要关键施工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验收销号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捌万陆仟陆佰捌拾元(¥*******.**元)。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范超;
项目技术负责人:刘子平。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通用合同条款;
(*)技术标准和要求;
(*)图纸;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茶陵县自然资源局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