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6-03-09 00:00:00
招标公告
经****年*月*日山后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将:夏道镇山后村*组、*组预分山毛竹林经营权承包,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以公开招标形式转让。对*组、*组预分山林木、毛竹林(土名:打路坑*林班小班Ⅱ**.*①)***亩预分山毛竹林**年承包经营权进行招标。
*、项目名称:夏道镇山后村*组、*组预分山毛竹林经营权承包。
*、项目地点:夏道镇山后村
*、招标范围和内容:夏道镇山后村*组、*组(土名:打路坑*林班小班Ⅱ**.*①)***亩预分山林木毛竹山经营。
*、承包方式:由承包方进行管护工作,村委会不支付任何费用。
*、承包期:承包经营权定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期间山场内林木、毛竹等权属归承包方,承包经营权已满**年到期后,由山后村民委员会无偿收回。
*、承包要求:具有**周岁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村民。
*、投标方式及标底价:公开招标,价高者中标,标底价为人民币**.*万元。低于标底价为废标。投标保证金****元以现金方式提供。
*、 承包款支付:中标方于合同签订之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以上预分山林木毛竹山委托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依照招投标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标,评标方式为最高价中标。
**、夏道镇山后村委托林有忠同志负责本项目招投标事宜。
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递标函。
一、现将招标其他事项公告如下:
*、标函要求:投标者须用签字笔在标书上写明投标价(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姓名及联系电话号码。将标书自行密封在标函内。投标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根据闽检会[****]**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规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投递标函起止时间和地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出售标书,投标人于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开标前将标函投递到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逾期投递标函视为无效标。如果参与投标单位少于三家本次投标会取消。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下午**:**夏道镇七楼会议室。
镇招标办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
看山场联系人:郭有新 联系电话:***********
夏道镇招投标委托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