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成交结果公告
2026-03-10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2026-03-10 00:00:00
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成交结果公告 **********
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二次招标)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名称:

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蚌埠市珠城消防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淮河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阿尔卡迪亚蓝天城小区**号楼办公楼

中标(成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邮箱*********@**.***提交。

*)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箱*********@**.***向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蚌埠高新迎宾实验学校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迎河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徽华中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胜利西路*号中粮大厦******

项目负责人:王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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