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3-10 00:00:00
五河县城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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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受五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委托,对五河县城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编号:***************)组织比选采购,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河县城南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二、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三、项目预算:**万元
四、比选时间:****年*月*日**:**
五、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采购人代表:杨主任、电话:***********
七、成交候选人:鼎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报价:**.*万元、综合得分**.**分;
(*)服务期限:**日历天(提交通过评审的施工图纸成果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项目负责人:张利霞、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行业标准。
八、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责任人:李紫薇、电话:***********/***********
供应商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公示单位:五河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