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3-10 00:00:00
某实验室门户网站意向公开(****************)(第*包)
某实验室门户网站研发项目采购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
某实验室门户网站研发项目
二、采购需求概况
本项目建设门户网站,满足实验室在新闻公告、典型应用、信息资源等内容发布的需求,提供在线交流平台、组织课题研究、创客竞赛、技术研讨会等活动功能,提供虚拟展厅展示功能以及**交互能力。系统需符合自主可控的相关标准,支持在国产硬件平台、操作系统及数据库上稳定运行,为用户提供流畅的使用体验。初步技术需求见附件。
三、概算金额
该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
四、计划工期及项目地点
招标时间:****年*月
开工时间:****年*月
竣工时间:****年**月
预计工期:*个月
项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
五、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釆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釆购活动前*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参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釆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釆购活动的处罚。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与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本采购意向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天。
(一)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公示期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上报,邮件全部内容须为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发布截止日期下午**时前。
(二)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附联系方式,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参与意向及意见建议发送至*********@***.***。
联系人:娄老师联系方式:************
注:*.本次公开的釆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釆购安排的参考,釆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釆购公告和釆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釆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八、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