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3025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一批渣油加氢Ⅰ系列废催化剂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2026-03-10
辽宁/大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年第30253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一批渣油加氢Ⅰ系列废催化剂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辽宁/大连-2026-03-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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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一批渣油加氢Ⅰ系列废催化剂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一批渣油加氢Ⅰ系列废催化剂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一批渣油加氢Ⅰ系列废催化剂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项目概述 | 转让标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一批渣油加氢Ⅰ系列废催化剂,预估数量****吨,其中催化剂废剂主要为渣油加氢催化剂***.**吨,瓷球及支撑剂**.***吨,其余为装置运行过程中吸附产生的金属、杂质及结焦物。装填催化剂及保护剂中**、**、**的各组分含量重量约为*******、*****.***、*****,催化剂运行过程中吸附沉积的金属**、*重量估算约为********、*******。以上提供的数据及说明仅为估算数据仅供参考,可能与后续交割存在数据差异,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予负责。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项目咨询请在公告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前通过电话:***********联系(工作时间上午*:*****:**,下午**:*****:**),或通过邮箱咨询(邮箱:************@***.***)。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资产信息
披露事项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资质和证明要求: (*)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包含****(**********),核准的经营方式须包括收集或贮存或利用或处置,证书有效期应涵盖本次废剂处置转移完成的日期,年度剩余经营规模须满足本项目要求; (*)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类易燃液体和*类毒害品”,或“危险废物运输”),意向受让方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输的,提供签约单位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以及与签约单位的运输合同; (*)意向受让方自****年*月*日起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上述(*)*(*)涉及资质和证明材料,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扫描件在公告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前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快递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一号石油金融大厦*座,邮编:******,收件人:中油资产,联系电话:***********。 *、上述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在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的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即将停工卸载的催化剂废剂。计划于****年*月末左右进行催化剂更换,于评估基准日未全部卸出。本项目废催化剂尚在装置内运行使用尚未卸出,不提供标的现场勘验,各意向受让方以催化剂预估废剂脱出量、预估废剂主要含量类型作为参考,详见披露明细。 *.本项目废催化剂整体转让,本次处置的废催化剂卸剂总量为预估数量,卸剂量以实际卸剂量为准,与催化剂共同卸出的所有其他物质须由受让方自行处置,受让方不得筛选、不另付费。披露明细提供的为催化剂原始装填量及原始有色金属含量,因本次催化剂尚在装置内运行,转让方不对卸出的废催化剂的品质、有色金属含量做任何承诺,也不接受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对废催化剂化验结果提出的质疑,披露明细提供的数值仅供参考,各意向受让方须谨慎报价,废剂落地后的过磅检斤只作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及生产厂留存资料,不做为结算依据。受让方不得以检斤重量及提货后金属检测含量与预估重量及公示参考金属含量不符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意向受让方须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年*月**日发布的《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具体举措》(辽环发〔****〕*号)文件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确保最大限度就近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对于省内具备利用处置能力的危险废物类别,在相同工艺技术水平下,优先选择省内就近利用处置。省外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辽环发〔****〕*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到相关环保部门落实危险废物转移政策,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资质及能力。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的,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扣除已缴纳的交易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项目咨询请在公告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前通过电话:***********联系(工作时间上午*:*****:**,下午**:*****:**),或通过邮箱咨询(邮箱:************@***.***)。 *.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合同履行完毕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本项目交易方式为拍卖,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个工作日自行使用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登记的手机号,登录拍拍在线平台(***.*********.**)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竞拍登录入口,获取验证码,完成竞买登记手续开始报价。 *.本项目成交时间与实际卸剂清运时间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市场行情存在一定波动,各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相关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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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咨询);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报价采取拍卖的方式,通过向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资格审核、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获得报名资格,即成为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方可参与后续拍卖活动;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个工作日自行使用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申请受让登记的手机号,登录拍拍在线平台(***.*********.**)产权交易机构项目竞拍登录入口,获取验证码,完成竞买登记手续开始报价。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报名须知》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在资产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②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受让方按期运输至受让方指定地点后,受让方需出具危险废物合规处置说明,若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确认后书面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归转让方。 (*)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及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且完成转让方资格准入手续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出具《大连产权交易所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个日历日内,完成跨省转移材料提报(如涉及),相关审批手续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仅提供必要的配合。受让方须在相关部门受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后**个工作日完成跨省转移审批手续的办理,并将书面证明材料提交至转让方,在接到转让方转运通知后,按照转让方要求到指定地点办理提货转运。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完成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通知受让方取消其受让资格,视为自动解约,转让方扣除交易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自行运输转让标的应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须提供与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委托合同),受让方承诺运输车辆须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须具备防扬散、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受让方须保证能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转让方危险废物清运转移需要。 (*)包装方式:采用标准集装箱运输(受让方自备),受让方提供的包装物必须为标准废剂专用集装箱,满足废剂装卸导运要求,受让方需要在停车日前*天将至少***个废剂专用集装箱(辽阳市以外的受让方至少提供***个)运输至转让方卸剂现场指定存放位置。转让方采用**小时连续不间断卸剂,受让方应保证集装箱数量满足现场卸剂进度,因卸剂现场集装箱周转数量不够造成或影响转让方卸剂时间及进度,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扣罚。若因受让方废剂专用集装箱周转不力造成卸剂现场停工,受让方还需承担转让方卸剂停工造成的损失。清运期间,受让方须遵守转让方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严格执行转让方固体废物管理规定,不得出现夹带非合同约定转让标的物范围内的其他物资出厂,如有违反转让方有权将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清运期间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清运结束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做到场地平整、干净整洁。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直至取消其清运资格,并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同意并承诺进行项目清运、回收的施工单位具有清运、回收项目所涉及的资产所应具备的相关资质(由各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同意在进入转让方厂内开展清运时,清运时间须按转让方要求执行,提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清运车辆相关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运输车辆自出转让方厂门后,其运输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同意如遇特殊原因(如重大事项、敏感时段、政府要求等)要求受让方暂停清运的,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无条件暂停,工期按转让方(报废物资产生单位)安排顺延,受让方应自行充分调整因此带来的影响,成交价格不作调整。若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不得耽误工期,如误期,每逾期*个日历日转让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个日历日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个日历日的,转让方有权立即停止标的物的交割,视为受让方放弃对剩余标的物的清运,已交纳的货款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对未清运的标的物进行后续处置,受让方不得主张对未清运的标的物的任何权利。 (**)同意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安全事故及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同意绝对服从转让方的现场管理和全面调动指挥,加强对周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采暖、电业、给排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的保护,遵守国家有关清运施工法律、法规,若因清运导致上述设施损坏,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否则转让方有权将其清除出场并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如履约保证金金额无法覆盖上述损失,转让方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同意遵守转让方厂区内的防火、防爆等规章制度,在清运标的物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爆、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同意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损失。 同意在清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等污染,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金额无法覆盖上述损失,转让方保留对受让方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承诺本次处置的资产(废催化剂)不再次利用,如未按要求处置,承担一切责任,与转让方无关。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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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由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交易条件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拍卖 | ||
| 交易方式说明 |
本项目交易方式采取拍卖的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前;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须在拍卖阶段确认拍卖底价,其他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阶段以转让底价作为拍卖底价于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竞价,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按照拍卖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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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③在获得大连产权交易所确认报名资格后,各意向受让方在拍卖阶段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公告、相关交易文件、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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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性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价款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金额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在资产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②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受让方按期运输至受让方指定地点后,受让方需出具危险废物合规处置说明,若不涉及履约保证金扣除事项的,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确认后书面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于*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辽阳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号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廉金龙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报名信息
| 项目报名 | 普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