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榛子乡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预审公告
2026-03-09
湖北/宜昌 招标采购
兴山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榛子乡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预审公告
湖北/宜昌-2026-03-09 00:00:00
兴山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榛子乡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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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兴山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 号文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兴山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晟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兴山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榛子乡卫生院医养结合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地点:兴山县榛子乡

*.* 项目概况:新建榛子乡卫生院医养结合楼*栋及附属用楼*栋,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安防、水电暖通等基础设施,购置健康管理、养老监护、康复辅助器具、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等专业设施设备

*.*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协助完成设计成果汇报,审查并提供设计成果等。

*.* 履约期限:在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协助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近*个月(****年**月、****年*月、****年*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采信)。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日至************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栏目》。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 锁、手机 **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未采用“ 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号市民之家(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组织网上开标。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锁、手机**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锁或手机**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九、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澄清修改信息栏目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

联系人:贾代琴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晟峰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五龙阳光商业 *

项目负责人:李国

联系方式:***********

十一异议和投诉渠道

异议(质疑)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招标人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兴山县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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