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2026-03-09 00:00:00
********************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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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施工(双信封)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冶市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大冶市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招标结果 *、更正内容: (*)补充上传报价清单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等内容,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及相关附件用于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人所投“动态汽车衡”获得“省级新产品”证书的得*分,市级的得*分,没有或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否则不计分)”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平板式称重承载器、高清抓拍摄像机、高清红外球形摄像机”,采用统一品牌的得*分。(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以及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删除招标文件 ** 页中 “下表所列参数均应满足或优于要求,标注★的条款须随附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内容,★项参数评审按 ** 页评标办法执行。 (*)统一删除本项目参数中要求提供**** 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大冶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城西北工业园**号(中心客运站*楼)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诚磊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大冶市罗家桥街道中亿商贸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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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