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3-09 00:00:00
(****年第*****号)标的*:庄河市大郑镇附近海域*宗**.**亩海域使用权(围海养殖)挂牌公告
(****年第*****号 ) 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宗海域使用权转让项目 * 标的*:庄河市大郑镇附近海域*宗**.**亩海域使用权(围海养殖)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标的名称 | (****年第*****号 ) 标的*:庄河市大郑镇附近海域*宗**.**亩海域使用权(围海养殖) | ||
|---|---|---|---|
| 标的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海域使用权 |
| 项目概述 | 本次转让标的为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持有的*宗海域使用权,包括:庄河市大郑镇附近*宗海域使用权(围海养殖),剩余使用期限约**年;明阳街道南部附近*宗海域使用权(滩涂养殖),剩余使用期限约**.*年。上述海域使用权分标的转让,实际剩余使用年限以证载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为准。各转让标的情况详见附件*:《转让标的明细表》及附件*:《宗海图》。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请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自行做好尽职调查。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公告期内电话预约。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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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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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约定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受让方承担。办理相关权证的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转让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等的交接。受让方核查验收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交接单》、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付款凭证,且受让方已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将交易保证金按原路径无息返还。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纳完毕,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接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手续。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已充分知晓各标的转让底价均为不含税价。 (*)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标的**标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大连北黄海临港投资有限公司,标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人为大连海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上述标的已由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无偿收回,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本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协调办理标的不动产权变更登记事宜。 (**)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标的**标的*海域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均约**年,至****年*月**日;标的**标的*海域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均约**.*年,至****年*月*日。同意海域使用权实际剩余使用年限以其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使用期限为准。 (**)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标的转让底价为海域使用权剩余使用年限的总价,使用年限内的交易价款须一次性缴纳。 (**)已充分知晓并接受:标的海域使用权面积、坐标位置等信息,以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核准的变更登记记载为准,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多不退、少不补。 (**)已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标的海域使用权所涉全部争议、纠纷,并同意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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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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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报价或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或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资产交接单》、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付款凭证,且受让方已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后,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按原路径无息返还。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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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场外结算,交易价款由受让方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不涉及 | ||
| 转让方名称 | 大连北黄海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大连市庄河市明阳街道银杏路一段一号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
| 所属行业 | 其他/其他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
| 项目报名 | 谷女士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