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2026-03-09 00:00:00
青海西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包)
我部对青海西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海西宁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一名:西宁东**有限公司;
第二名:西宁明**有限公司;
第三名:西安优**有限公司;
第四名:青海龙**有限公司;
江苏禾**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采购包(*):
第一名:安徽南**有限公司;
第二名:青海五**有限公司;
第三名:青海诚**有限公司;
第四名:青海粮**有限公司;
第五名:青海龙**有限公司;
第六名:青海蔬**有限公司;
第七名:西安优**有限公司;
第八名:西宁仕**有限公司;
第九名:西宁大**有限公司;
青海食**有限公司、西安京**有限公司、青海富**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采购包(*):
第一名:西宁东**有限公司;
第二名:西宁大**有限公司;
第三名:青海粮**有限公司;
第四名:青海龙**有限公司;
第五名:西宁青**责任公司;
第六名:西宁仕**有限公司;
第七名:青海启**有限公司;
第八名:西宁农**有限公司;
五、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公示期间内,我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等资料,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账户、相关品类经营许可证和人员健康证等,各项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②委托代理人及相关服务人员与投标公司应存在实质性隶属关系(含工资发放证明、社会保险交纳记录)。③供应商不得为外资企业,不得组织联合体投标。④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⑤供应商投标文件需明确在部队驻地具备承担军队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且明确条件与实际情况一致。⑥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⑦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信誉、纳税证明、审计报告、财务状况等证明材料真实性。
考察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供应商无法提供资料或虚假投标等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相关情形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青海省 西宁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