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09 00:00:00
按照《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茶亭院区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询价,邀请合格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报价,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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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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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茶亭院区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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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规划设计相关服务;
*.报价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且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报价函(附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应包含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附件*);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照本询价附件***规定格式提供,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家,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二、报名条件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为优化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茶亭院区医疗资源配置,提升院区规划科学性,拟采购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服务。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需执行国家、福建省和福州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项目最高限价
经前期市场调研,本项目最高限价:*****元。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交付的时间和验收标准
成交咨询单位自签订合同后,进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茶亭院区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工作。成交咨询单位全面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按采购人规划进度完成设计成果并保证设计质量。
规划成果采用会审或评审方式验收,以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的评审会议纪要为验收依据,或以规划部门批复文件为验收标准。
三、报价与结算方式
*.报价人应按照本公开询价公告的要求,对项目进行详细测算,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报价人应按照本公开询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报价,结算时按签约合同价支付,不另作调整。
四、递交报价材料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报价人请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到我院基建处签到并提交报价材料。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提交报价材料,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报价材料要求密封,密封处注明报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本项目如有变更等事宜,将通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招标信息】栏公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楼**层基建处
邮编:******
附件下载: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基建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