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县夏曲镇仲拉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09
西藏/那曲 变更澄清
比如县夏曲镇仲拉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补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西藏/那曲-2026-03-09 00:00:00

比如县夏曲镇仲拉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简易综合评估法+自主定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关于“比如县夏曲镇仲拉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负责招标的“比如县夏曲镇仲拉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于 ****年**月**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等相关内容,现对该项目作如下补充:

一、新增**.**其他:**.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指导意见 (试行)》相关规定,资金共管相关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专项承诺严格遵守,未按要求响应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本项目建设资金采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管模式,现就资金共管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各方权责及违约责任明确如下,作为本项目招标、投标及后续合同签订的核心依据:

(*)资金共管具体要求: 共管模式:本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共管模式,构建资金监管体系,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可控,全程接受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账户设立要求: *.本项目须在符合西藏自治区金融监管要求、具备完善资金监管能力及本地服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开立唯一的项目建设资金专用共管账户,账户名称统一标注“[项目全称]建设资金共管账户(建设单位:***;中标人:***)”,该账户仅用于本项目 建设资金的缴存、支付、结算,不得与其他项目资金混存、挪用,不得用于本项目施工范围外的任何支出。 *.共管银行由建设单位牵头,在投标有效期内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建设单位须提供不少于*家符合西藏自治区住建、财政部门推荐范围的银行名单,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共管账户预留双方联合印鉴(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名章、中标人公章+项目经理/授权负责人名章),账户所有资金支付、变更、注销等操作,须经双方共同确认、印鉴齐全(或按双方约定的电子签章审核流程执行)后方可办理,任 何一方不得单独操作账户资金。 *.项目建设期间,未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批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注销共管账户,不得修改预留印鉴及账户操作权限。 资金缴存方式: *.建设单位缴存:建设单位须按本招标文件及后续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项目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等各类建设资金缴存至共管账户,缴存凭证须同步抄送中标人。 *.中标人缴存:若本项目约定中标人需缴存配套资金、履约保证金(资金形式)等相关款项,将约定金额足额缴存至共管账户,该部分资金与建设单位缴存资金合并实行共管,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提取。 *.所有资金缴存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现金缴存不予认可。 资金使用流程:本项目共管账户资金使用实行“中标人申请—建设单位审核”的二级审核闭环流程,具体如下: *.申请提交:中标人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及实际支出需求,向建设单位提交《共管资金支付申请表》,并附完整、真实、有效的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当期工程量确认单、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人工工资明细表、合法有效发票、工程验收记录、付款凭证等),所有资料须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确保资金用途与本项目建设直接相关。 各方职责: *.建设单位职责:按施工合同约定及项目实际进度,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得财政资金拨付后,及时办理支付手续;负责审核中标人提交的资金支付申请及佐证资料,确保符合施工进度及合同要求;配合中标人办理共管账户开立、备案、变更等相关手续;监督中标人资金使用情况,发现违规使用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按照要求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资金共管相关资料。 *.中标人职责:严格遵守资金共管相关规定,按要求缴存应承担的资金;严格按照本条款及合同约定使用共管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截留、转移共管账户资金;提交的资金支付申请及佐证资料真实、完整、有效;配合建设单位办理账户管理、资金支付、台账核对等相关工作;接受建设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违约责任: *. 建设单位违约:若建设单位未按约定按时足额缴存建设资金、补足账户最低资金保障额度,导致项目不能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若建设单位擅自指令银行违规支付资金、擅自变更或注销共管账户,或存在其他违规操作导致资金流失、挪用的,需承担全部损失,同时上报项目所在地住建、财政主管部门处理。 *. 中标人违约:若中标人存在挪用、截留、转移共管账户资金,或提交虚假支付申请、佐证资料骗取资金,或未按约定缴存应承担的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建设单位有权暂停资金支付,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退回违规使用的资金,并按违规处理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情节严重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注:本条款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及西藏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执行;本条款作为本招标文件的核心组成部分。(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号)文件,无欠薪证明作为后置条件,由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供至招标人, 若未按要求提供或经查实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二、其他说明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的补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卓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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