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3-09 00:00:00
五华山服务区餐厅食材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为保障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厅经营需求,我司拟采购餐厅特定类食材。根据我司采购管理办法,决定对五华山服务区餐厅食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单位前来提交竞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询价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五华山服务区餐厅食材采购
(三)项目报价清单内容: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 光饼 | 每份*个,每个**克 | 份 | **元/份 | |
* | 酸菜饼 | 每份***克 | 份 | *元/份 |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具体限价金额详见《五华山服务区餐厅食材采购报价清单》,报价人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品目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评审方式: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法,即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中,按品目单价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交货地点:五华山服务区自营餐厅指定地点。
(七)其他内容:五华山服务区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成交人应按成交结果与采购人所属餐饮门店签订采购合同,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万元/年。本项目最终结算货款以实际需要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可能导致的各种风险。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在询价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并办理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则可以提供新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二)报价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服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价文件的领取及递交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月**日**:**(北京时间),采用线下报名获得询价文件:潜在报价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至五华山服务区以实名方式报名并获得询价文件。
(二)递交时间及地点:递交报价时间截止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至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凤都镇五华山服务区。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报价人自行考虑时间。
(三)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因报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五华山服务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
邮箱:**********@**.***
纪检监察部:*************
福建省高速公路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