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3-09 00:00:00
无为市****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圣海路(范庄至茶徐路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无为市****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圣海路(范庄至茶徐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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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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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无为市****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县乡道升级改造圣海路(范庄至茶徐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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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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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安徽省无为市无城镇金塔路与凤河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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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邢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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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天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同心小区三期**栋附属办公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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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范小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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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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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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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远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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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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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安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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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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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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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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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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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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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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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苏长城交通设施设备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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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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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宋朝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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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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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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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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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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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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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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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厦门兴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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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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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沈瑞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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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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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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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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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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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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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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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省卓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单位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西部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总工的社保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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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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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抽取的系数:*值:**、*值:**; *、样本值单位: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长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福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长城交通设施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周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力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基准价:*******.*元;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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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