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9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6-03-09 00:00:00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财贸职高新校区(职教园区)餐桌椅、课桌椅、宿舍床柜等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融诚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莲桂南路***号附*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校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安路枣子巷 ** 号

被投诉人: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 中段 *** 号 * 栋 ** 楼 **** 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标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省成都市财贸职业高级中学校财贸职高新校区(职教园区)餐桌椅、课桌椅、宿舍床柜等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事项*:标的物的“★整体质量要求”要求和“▲*” 款,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满足多项的指标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带有 *** 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也与标的物质量标准 **/*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塑 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存在冗余重复和超标准要求,构成不合理 的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存在量身定制的嫌疑,损害本项 目的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采购法第 ** 条和第 ** 条。事项*:标的物的“* 实木颗粒板”要求不合理,将推 荐性的高阶环保标准作为强制性准入条件,同时要求一份报告覆 盖不同层级的全部检测项目,具有排他性,人为抬高投标门槛, 损害公平性,违反采购法第 ** 条和第 ** 条。 招标文件要求如下: * 实 木 颗 粒 板 ( 三 聚 氰 胺 饰 面 板 ): ① 甲 醛 符 合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 量》的规定,即甲醛≤*.*****/*³;②挥发有机化合物释放浓度 (**)符合 **/* **********《绿色产品评价 人造板和木质地板》 的规定,其中苯≤*μ*/*³ 、甲苯≤**μ*/*³ 、二甲苯≤***μ */*³ 、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μ*/*³。(投标时 提供满足上述①*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 *** 标识的 检测报告复印件)事项*:标的物“▲**”款,将产品多项主观评价的外 观要求作为评分项,且将出具满足上述评价要求的检测报告作为 评分项,人为制造投标门槛,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严重损害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采购法第 ** 条和第 ** 条.事项*:*.要求与使用场景不匹配:学生公寓床的使用频率固然不 低,但远未达到机场厕所隔断、银行柜台抽屉那种数千人每日使 用的极端强度。要求 ** 万次缺乏充分的实际需求依据,采购需 求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 *. 涉嫌形成品牌排他性:许多优质的国内品牌(如东泰 *** 等)其主流产品通常对标国标优等品(* 万次),少数国际顶尖 产品才能达到 ** 万次。这一要求实质上排除了大部分中高端国 产五金品牌,人为地限制了竞争,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 造成成本浪费:为了达到一个远超必要水平的指标,采 购方和中标方都需要支付高昂的品牌溢价,造成财政资金的浪 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采 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 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 度,厉行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 事项*:*.与项目实际需要严重不符,本末倒置:家具的结构强度和 稳定性,应通过对成品家具的力学性能测试来验证,例如:柜类 家具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测试(依据 **/* *****), 或床类 的强度和耐久性测试。 这种“从整体验证局部”的方式才是科学且符合国际惯例的。 只要成品测试通过,就证明其所有的组成部分(包括三合一连接 件)是合格的。反过来,即便每个三合一连接件都合格,如果结 构设计不合理或板材质量差,整个家具依然可能是不牢固的。因 此,该要求是“本末倒置”,违反了“采购需求应与项目的具体 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 ********** 是一个指导连接件生产商的标准,标的 物属于公寓床,那么是家具制造商来整体考虑设计和制造满足相 应产品质量标准(**/*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 **********《塑料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要求的产品, 人为设置过高的检测门槛,具有明确排他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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