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9
四川/资阳 质疑投诉
资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资阳-2026-03-09 00:00:00
资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资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资阳市达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号

被投诉人: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幸福大道**号

四、基本情况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部分中标价格明显低于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合理成本,违反征集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质疑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成交合同的。

投诉事项*:本项目征集文件*.*条款中关于折扣率的报价要求存在严重歧义,可能导致不同供应商对折扣率的计算基准产生不同理解,进而造成报价口径不统一、评审可比性失衡,属于可能影响采购结果公平性的文件瑕疵。被投诉人以“已过质疑期”为由不予处理,但该瑕疵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影响持续存 在,应予纠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资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