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南-2026-03-09 00:00:00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拟通过择优比选方式确定“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为确保比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保障各参与机构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万元,推动完成**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工作内容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开展本项目招标代理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计划、编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协助我局确定中标人,配合完成招标备案、答疑澄清等与项目招标相关的各类辅助工作,全程确保招标工作合法合规、有序高效推进。
三、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报名安排
本次比选不设单独报名环节,各有意向参与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需提前报名,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即可。参与本次比选的代理机构无需到场参会,递交投标文件后可直接离场,后续比选结果将另行通知。
(二)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时间:****年*月**日**:**前(逾期送达、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具体地址可联系联系人确认);
*.联系人:徐文海;
*.联系电话:***********(工作日*:*****:**、**:*****:**接听)。
四、相关要求
*.投标文件须按规定密封包装(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我局将一律不予受理,且不退还投标文件。
*.代理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部招标代理工作,涵盖施工招标全流程,直至中标人确定并完成相关备案工作。
*.资格条件: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已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登记备案,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具备开展招标代理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人员配备及相关从业经验,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五、比选文件组成
各投标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文件须完整、真实、有效,包含以下全部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需为该机构正式在职人员,原件备查);
(三)贵州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登记注册页面截图(需清晰显示机构名称、登记编号、备案状态等关键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报价函(需明确报价标准、收费依据、服务范围及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五)近*年内(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类似项目(农村污水治理、环保类相关)招标代理工作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合同需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六)其他需补充递交的相关材料(由投标机构自行补充,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可包括机构人员配置、服务方案、信誉承诺等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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