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3-09 00:00:00
芜湖宣州机场改扩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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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湖宣州机场改扩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宣州机场改扩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宣州机场综合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鲁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号****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禾美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蜀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授权代表 | 李佳佳 | |
项目负责人 | 邵啸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 |
服务期 | 根据招标人提供相关基础材料起,**个日历日。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宣州机场改扩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研究相关技术文件,进行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服务期:根据招标人提供相关基础材料起,**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所提交的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芜湖市有关政策文件等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公路(滁河干渠至南岗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安徽国电皖能风电有限公司国电电力—安徽风电—乡村振兴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社区九龙路***号高校三创园*#*#** | |
投标报价(元) | ****** | |
授权代表 | 何志强 | |
项目负责人 | 黄天镱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管理高级工程师 | |
服务期 | 根据招标人提供相关基础材料起,**个日历日。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宣州机场改扩建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工作内容通过研究相关技术文件,进行项目初步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等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需求 服务期:根据招标人提供相关基础材料起,**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所提交的报告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芜湖市有关政策文件等要求 | |
投标人业绩 | *.淮南洛河电厂四期********煤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安徽金沙钼业有限公司沙坪沟钼矿采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